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关于G348线卷子桥和踏水桥整治工程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G348线卷子桥和踏水桥需进行整治。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G348线卷子桥和踏水桥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1月31日24时止。
二、交通管制范围:
G348线卷子桥
G348线踏水桥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卷子桥
1、限高规定:凡通过G348线卷子桥临时便道的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5m(中小型客运车辆及消防、救护等应急抢险车辆除外)。
2、限重规定:G348线卷子桥临时便道禁止车货总重20吨(含20吨)以上车辆通行。
3、限速规定:凡通过G348线卷子桥临时便道的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绕行路线:途经G348线卷子桥的货运车辆和大型客运车辆经乐自高速或乐井快速通道绕行。
5、中小型客运车辆通过卷子桥临时便道的时间为早上7时30分至晚上7点,乘客和车辆必须分离通过。
(二)踏水桥
踏水桥临时便道实行单向放行,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四、交通管制要求:
1、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制公告要求,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2、企业要自觉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做好进出物资运输和生产组织安排,维护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交通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