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为乐山市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起洗钱案,在全省也实属罕见,专案组没有成熟的办案经验可以借鉴。针对此案洗钱犯罪的隐蔽性、复杂性和专业性、洗钱行为与上游犯罪的紧密联系等隐蔽犯罪特征,专案组民警克服了一系列的重重阻力和困难。
该案中,制贩毒犯罪嫌疑人唐某不仅拒不交代自己参与制贩毒的犯罪事实,更不交代贩毒资金的去向;杨某虽交代资金来源于唐某,但辩称系唐某做工程所得,拒不承认资金的非法来源。
在无法获取口供的情况下,专案组民警积极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科对接,寻求专业指导。通过聘请专业会计师梳理资金流水、查询涉案人员经济状况、到银行档案室人工查询银行原始单据、走访调查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取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不法洗钱的大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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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的资金流向)
因无证据证明杨某明知系毒品贩毒资金而进行窝藏转移,在证据链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杨某始终无法以洗钱罪名进行判决。
2016年,犍为县公安局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深知洗钱罪的成功判例对打击上游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决定一查到底,重新收集固定杨某洗钱案的证据,形成铁证,将杨某绳之以法。
随后,以禁毒大队民警为主干,迅速调集刑侦、经侦等诸警种的精兵强将,再次组建专案组,实行挂图作战,从速破案。
专案组再次梳理案情,查漏补缺,全方位展开侦查取证。重启延宕两年多的疑案侦办工作,其破案难度已然陡增。
涉案人员制毒贩毒和洗钱犯罪活动,均集中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时过5年,若想获取新的证据线索非常困难。特别在主要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的情况下,要搜集和固定杨某主观方面明知是毒品犯罪资金的证据困难重重。
专案组民警反复研判案情,决定另辟蹊径,迅速调整侦查思路,对唐某和杨某的共同关系人、重点是制毒团伙成员重新开展细致的调查,力求从外围获取证据。
案情终于峰回路转!
专案组民警在调查时发现,2011年,唐某和团伙成员在讨论制毒工艺时,杨某在场并参与了讨论。
这一有力的证据,足以证实杨某明知唐某等人在进行制贩毒活动,其交由她管理的数百万资金,也是毒品犯罪所得。至此,案件突破口终于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