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晚上十一点多,当民警巡查至甘江镇马村河流域时,四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已经是夜晚十一点多了,四名男子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子在河边上,其中一名男子正在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分给自己的同伴,我们就高度怀疑他们正在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民警果断上前进行检查,在男子的所提的塑料口袋里,民警发现了整整一口袋的鱼。并在现场查获电捕鱼设备一套,野生鲤鱼、鲫鱼、鲶鱼等各种鱼类40条,通过审讯,四人对自己非法电捕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万某、季某、季某飞、张某四人是好朋友,虽然明知现在是电捕鱼不对,但是为了满足一时口腹之欲,四人抱着侥幸心理趁着天黑下水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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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万某说:“其实当时并没有想到要怎么样,只是朋友些说起了,看看能不能电两条大些的鱼来吃,之前我觉得这只是个违法行为,也是抱着一定的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逮到。”
犯罪嫌疑人万某表示,对自己电捕鱼的行为非常的后悔,事后他也主动购买了3000尾鱼苗进行了放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抱侥幸心理电捕鱼。“自从我电鱼当晚被抓获后,我非常后悔,这种事情严重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希望我身边的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不要去这种违反法律的事情。我打算在接下来时间里,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的多投放鱼苗到我作案的河流当中,进行生态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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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万某、季某、季某飞、张某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电捕鱼是极具危险性,对人类和自然环境都有着巨大危害,并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影响,对于这种行为一定要坚决抵制。
下一步,夹江县公安局将持续强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侦办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满足百姓新期待,把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作为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和有力举措,主动出击,围绕辖区实际,全力护航我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