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夹江县新增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测速设备设置地点:
1、兴核二路0KM至1.9K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小型汽车及其他车辆限速值40KM/h。
2、S215线40KM+500M,固定测速,小型汽车限速值70KM/h,其余车辆限速值60KM/h。
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瓷都大道与新华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东进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迎春南路交叉路口、迎春西路与广场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迎恩路交叉路口
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瓷都大道与新华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东进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迎春南路交叉路口、瓷都大道与迎恩路交叉路口
四、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瓷都大道与千佛大道交叉路口
五、机动车违停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兴核二路800M处、850M处、900M处
六、夹江县境内所有电子警察将对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副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七、启用时间
2022年7月7日
特此公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