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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金秋扶残助学”活动的通知

  • 小编——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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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18 16:47:48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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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扶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府办函〔201874号)和《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夹府办函〔201930号)要求,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开展“金秋扶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具有夹江县户籍,学生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考入职业中学、高中、大专、本科、等学校的贫困学生。

    (二)具有夹江县户籍,其父母任何一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建档立卡已脱贫户或低保户的,2022年考入职业中学、高中、大专、本科等学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考入高中、职业中学的贫困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二)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贫困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三)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贫困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四)继续深造全日制研究生的贫困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就读或继续深造全日制研究生,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可按照贫困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材料

    (一)贫困残疾学生需第二代《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本人申请书各一份;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需父母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佐证材料;本人申请书各一份。

    四、申请地点:西河路222号,千佛社区

    五、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

信息来源:青衣千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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