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标准:按照《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及征收工作的通告》(夹府通〔2020〕2号)的规定,在夹江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区居民户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0元。
优惠政策: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凭核定的相关证件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方式: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夹江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区居民户垃圾处理费委托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在收取天然气费时一并收取。
城区居民户通过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营业厅、网上缴费等方式在缴纳天然气费的同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城区居民户办理充值及预存款时,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将一并扣缴气费和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