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夹江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提出的甘江镇金银河村最近在组织村民安装自来水户头费用问题后,我局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一、关于安装自来水户头收三千多是否合规问题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 号)《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建发[2014]115号)《四川省供水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县水务局关于户表安装收费标准的请示,明确了农村“一户一表”安装收费的标准:
(一) 农户距离集中供水点(指有5户及以上相对集中供水的区域)30米(含)以内,安装DN20智能水表入户定额收费标准为3200元/户。
(二)农户距离集中供水点30米以外的用户,除收取3200元/户的基本安装费外,超出30米部分的管材、管件、施工等费用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标准和材料价格计算,按实收取。
(三)居民用水水表口径确定为 20mm,口径超过20mm以上的,每增加5mm加收500元。
二、自来水用水怎么收费问题
2004年,经县政府1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夹江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夹价费[2004]49号) 明确:自2004年10月1日起,夹江县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为1.55元/吨。目前水公司仍然按此标准收取水费,1.55元/吨的标准已执行了18年。
下一步,我局将要求自来水公司向群众切实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为所有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再次谢谢您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