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三)男性,年龄21至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四)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夹江县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夹江县范围内。
(五)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