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和谐路95号,您也可以拨打电话0833-5685110进行电话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
市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下列事项范围内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请您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状况说明表或者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
3.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将《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并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您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